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扬州昌松建材有限公司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扬州昌松建材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项目”竣工
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昌松建材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1年1月29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钢化玻璃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昌松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仪征市仪征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5号;
建设内容:建设钢化玻璃生产项目。目前钢化玻璃已建成、中空玻璃生产线部分建成,夹胶玻璃生产线暂未投入使用。目前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
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3月江苏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钢化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7日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扬环审[2020]03-62号)。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钢化玻璃已建成、中空玻璃生产线部分建成,夹胶玻璃生产线暂未投入使用。目前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2020年10月办理了排污登记(编号:91321081MA208B098M001W)。
投资情况: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属于阶段性验收,验收的产能为年产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验收范围为项目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1)生产车间内的平面布局略有变动,原本用于夹胶玻璃生产的区域,目前用于中空玻璃生产,车间内平面布局的调整不会导致卫生防护距离发生变化。
(2)一般固废库、危废库面积变化,环评中要求建设单位建设120㎡一般固废库、60㎡危废库,现阶段尚未完全达产,实际建设的80㎡一般固废库、25㎡危废库可满足贮存需求。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号),以上变动未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增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南京联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1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号:宁联凯(环境)第[2101285]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总;
联系电话:18052553223;
信箱:withyoutoold@163.com。
扬州昌松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