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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扬州延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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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延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配件注塑件生产项目

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延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配件注塑件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132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汽车配件注塑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延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为年产900万只头枕、330万只调角器手柄、330万只本体、330万只按钮、330万只盖帽、480万只侧板。

环保审批情况:扬州延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711月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写了“新建汽车配件注塑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211日取得了原仪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仪环审【201827号)。20183月动工建设;20211月建成,产能为年产900万只头枕、330万只调角器手柄、330万只本体、330万只按钮、330万只盖帽、480万只侧板。202047日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编号:91321081MA1MN9MGX3001Y)。

投资情况: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新建汽车配件注塑件生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原仪征市环境保护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单位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生产车间、仓储车间面积和位置等发生变动

生产车间、仓储车间面积、办公区面积由环评中的7000㎡、7000㎡、200㎡分别调整为1900㎡、1900㎡和1850㎡;生产车间、仓储车间、办公区的位置,与环评中位置在厂内部分调整,但是建设单位的用地红线及面积未发生变化;环评报告表界定以生产车间为边界5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次阶段性验收,生产车间位置的调整未导致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敏感目标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12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03.23~24日对“新建汽车配件注塑件生产项目”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会计;

联系电话:17351365461

信箱:771893226@qq.com

 

公示-延航


扬州延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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