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江苏佳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苏佳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江苏佳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3年9月2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佳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仪征市陈集镇工业集中区人民东路158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生产线。
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编制完成《江苏佳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5日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审批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3】03-70号)。2023年7月动工建设;2023年8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管理手续(编号:91321081MA1MQXGG36001X)。
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产能为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项目,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单位实际建设工程内容变动如下:
(1)采购部分钢带自行制管;增加金属软管打波机增加1台、金属软管焊机1台、激光焊机1台、氩弧焊机2台、弯管机1台、伺服电动攻丝机1台、圆管起筋机增加1台、摇臂万能铣床增加1台、开式可倾压力机2台、六轴机器人1台;项目上述变动不新增污染物,产品方案和产能规模不变;
(2)危废库位置由环评报告表申报的仓库外东南角位置北移约65米,面积由环评申报的15m2调整至19m2;一般固废库位置调整至1#生产车间东南角区域,面积不变;
(3)厂区污水总排口位置由环评报告表申报的西北角位置东移约75米,雨水总排口位置由环评报告表申报的厂区南出入口东侧位置调整至厂区北出入口西侧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天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08.28~2023.08.29日对“年产150万件管状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康琴
联系电话:15358562268
信箱:18921931268@163.com
江苏佳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