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仪征市佳禾机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仪征市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仪征市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0年10月2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项目;
建设单位:仪征市佳禾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前进西路9号;
建设内容:从摇臂式针刺机生产;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为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
环保审批情况:2020年仪征市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3月10日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扬环审批【2020】03-23号)。
投资情况:总投资2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1)设备使用方面有一定的变动,具体变动内容如下:
数控火焰切割机由1台减少为0台,半自动切割机由2台减少为0台,仿形切割机由1台减少为0台,双柱立式车床由2台减少为0台,龙门式数控加工中心由1台减少为0台,上述减少设备在厂区内实际未购置,以后也不购置,本项目以上设备变动所涉及的切割工序及数控加工工序均外协处理,设备变动不影响整体产能的规模;
(2)喷漆房的建设位置,环评申报的位置在中间车间的东南角的位置,实际建设的位置在东北角,整体位置向北移动了约7米,但喷漆房的建设规模和规格参数未发生变化,喷漆房防护距离保持为100米,防护距离边界发生了偏移,最近敏感点离喷漆房边界距离大于200m,防护距离范围内未新增敏感点。
(3)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风量有一定的变动,环评报告中的风量为6000Nm3/h,建设单位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喷漆房的实际容积,考虑到换气次数等因素,同时为确保水性漆较好的喷漆、晾干效果,实际建设的风机风量为10000 Nm3/h,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尾气中VOCs的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61mg/m3,与排放标准100 mg/m3相比较,其浓度占标率为1.61%,类比折算到6000 Nm3/h的风量情况下,尾气排放的VOCs的排放浓度占标率约为2.68%,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排放总量未突破批复总量;
(4)危废库的位置与环评报告表申报的位置保持一致,但危废库面积,环评申报的面积为40m2,建设单位实际建设的面积为30m2,根据建设单位危废的实际产生量和计划周转周期(原计划1年转运处置1次,现在调整为半年转运处置1次),调整后的危废库面积,可以满足建设单位实际使用要求;
(5)环评报告表中原辅材料中提到了机油和乳化液,危评价章节遗漏了废乳化液桶、废机油桶,建设单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废乳化液桶、废机油桶等废包装容器在危废库内妥善收集暂存,并签订包含废包装容器的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废乳化液桶、废机油桶等废包装容器的产生量为0.06t/a。
(6)雨水总排口的位置:
环评报告表中提到雨水排口位于厂区西北侧,靠近污水排放口,建设单位实际建成后,根据厂区地势高差和雨水管网的现状布局,实际确定的雨水排口位于厂区西南侧边界处。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于2015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7~18日对“年产160台摇臂式针刺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报告编号为: LT20320),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13773359933;
仪征市佳禾机械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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