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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扬州市汇朗工贸有限公司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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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汇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梳刷及发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市汇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梳刷及发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0122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梳刷及发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市汇朗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市仪征市月塘镇工业集中区68号;

建设内容:建设梳刷及发夹系列产品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1000万把梳刷、500万卡发夹生产能力;目前只建设了梳刷生产线,发夹生产线暂未建设。

环保审批情况:

扬州市汇朗工贸有限公司于201912月委托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新建梳刷及发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20191220日取得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201903-75号)。

投资情况: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属于阶段性验收,验收的产能为年产1000万把梳刷,验收范围为项目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1)生产车间内的平面布局略有变动,原本用于发夹生产的区域,由于发夹生产线尚未建设,目前用于植毛工序,车间内平面布局的调整不会导致卫生防护距离发生变化。

2)粉碎工序环评申报的风量为3000Nm3/h,建设单位实际由于废料粉碎量较小,实际配备的除尘设备风机风量约为500Nm3/h,实际粉碎工序粉尘的产生量也比环评申报量有所减少。

3)危废库、一般固废库的位置发生了变动,由厂区南侧调整至1#车间西南侧,危废库面积由环评申报的20m2增至35m2,并按照规范进行建设。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号),以上变动未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增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南京连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1123日和202011262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号:宁联凯(环境)第【2011083】号、宁联凯(环境)第【2011264】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852161783

信箱:cwj@huilin-gongmao.com

 

扬州市汇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梳刷及发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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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